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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迷信 文/
(英)弗兰西斯·培根
对于神,与其陷入一种错误的信仰,倒还不如不抱有任何信仰。因为后者只是对神的无知,而前都却是对神的亵渎。迷信神质上是亵渎神。普鲁塔克说得好:“我宁愿人们说世上根本没有普鲁塔克这么一个人,却不愿人们说曾经有过一个普鲁塔克,他靠吃他子女们的血肉为生。” ──他这话是针对史诗中关于大地之神塞特恩的说法。(注:塞特恩,罗马神话中的土地神,以人为祭。) 无神论把人类付诸理性,付诸哲学,付诸世俗的骨肉之情,付诸法律,付诸名利之心,等等。而所有这一切,如果世上没有宗教,也足以教导人类趋向于完善。但是迷信却相反,它否定这一切,却在人类心灵中建立起一种非理性的专制。从历史看,扰乱大家的并不是无神论。因为无神论使人类重视现世的生活,使人类除了关心自身的福祉便没有其他的顾虑。 试看历史上那些倾向于无神论的时代(如奥古斯都大帝的时代),往往是太平的时代。但是迷信却曾经破坏了许多国家。迷信把人类托付于来自九霄云外神秘者的统治,而这种莫名其妙的统治却足以否定掉人间正常的法制。迷信总是群众性的。而在迷信盛行的时代,即使有少数智者也不得不屈从于愚妄的群氓。在这种时代,理论的假设不是服从于世界,而是世界必须服从于理论的假设。 在一次教会议(指罗马天主教会在于1545年召集的“全体大会”,至1563年方闭会,讨论该教会的内部改革。)中,有的教士曾作过一个意味深长的比喻,他说经院哲学家好比那些天文学家。天文学家为了解释天体的运行,假设了离心圆、本轮以及诸如此类的轨道存在,虽然他们明知道宇宙中其实是不存在这一切的。(离心圆、本轮均为哥白尼以前托勒密旧天文学术语)。同样,经院哲学家编造了许多奥妙复杂的原理和定律以解释宗教,虽然他们明知道这一套故弄玄虚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使人类陷入迷信的方法有:利用炫人耳目的宗教礼仪制造法利赛式的虔诚,利用人们对传统的盲目崇拜和信从,以及利用其他各种由僧侣发明和设计的宗教圈套。僧侣们常谈所谓“虔诚的善意”,却不惜让这种“善意”把人类引向地狱。 最后,迷信还利用历史上出现的那些野蛮时代,尤其极是灾祸横生的不幸时代。愚妄的迷信是极为残酷而且丑恶的。迷信并非宗教。如果有一只猿猴,其外表竟长得象人,那将是十分令人厌恶。因为这是对人类的嘲笑。而一种迷信,如果以一种虔诚宗教的形式出现,也将更加令人厌恶。物腐生蛆,某种起初很神圣的宗教仪式,经久也会腐化成繁琐的形式,并且使徒们付出巨大的代价。但是另一方面,当人们憎恨一种旧迷信时,往往会矫枉过正,其结果却是陷入了一种相反的新迷信。所以在反对一种迷信时,应当慎重不要搞得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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