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主观体验及其相关条件

──积极心理学浅谈(二)

 

文/老王

  亚里士多德说,幸福是人类的终极目的。那幸福是什么?如何能得到幸福?幸福显然不是外在的物质,而是一种主观感受。这种主观感受,却不能成为直接追求的目标,而只有通过与幸福相关连的事物来得到。但通过追求能引起幸福感的事物来获得幸福感,意味着有可能失败。因此,可以说通过各种活动来追求幸福是人生的目标。心理学研究上往往将幸福感称之为主观自适是一个意思。

一、主观自适

  主观自适是一个多维度的个体心理特征。从字面上可以看出,它首先是一种主观的体验,而且是一种积极的正面的体验。其实是所谓幸福感的一个专业表达。一般认为包括个体的:

(1)总体生活的满意程度;

(2)重要生活领域的满意程度(比如,工作,婚姻,健康,人际关系等);

(3)积极情感情绪体验程度;

(4)消极情感情绪体验(低水平的)。

  这些维度的综合,便构成一个个体,或群体的主观自适指标。其实是一个全面衡量个体或群体主观幸福程度的指标。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指标,并不能从一时一地的偶然测量来获得准确的结果。因为特定环境和人的心态,会影响个体的心情从而 影响对自身主观自适程度的判断和表达。比如一个因一时的工作压力而处于压抑或焦虑状态的个体,有可能对自己的生活满意程度做出比较消极的结论,反之亦然. 因此,个体或群体的主观自适,是一个超越时间的长期稳定的个体或群体特征。

  主观自适的另一个维度,是这种主观体验的频率和强度的关系。人的积极情绪,可以是低中强度和频繁的,也可以是高强度低频率的。不言而喻,在现实生活中,高强度的情绪体验相对少的多。比如一个人一生中的狂喜、大喜等极度兴奋的时刻, 往往只是伴随少数特定重大生活事件而出现的。民间谚语人生四大乐事的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都是这种可以引起强烈积极情绪体验的事件,而这些事件在人的一生中发生的次数是有限的。而低强度高频率的积极情绪体验,是日常生活中的主导。比如一次期中考试成功,一次美好的约会,甚至一顿惬意的晚餐等引起的愉快体验。这类事件发生的机会很多,导致的正面情绪反应程度有限。不难理解,一个个体的低强度高频率的积极心理体验,更准确地反映和决定了一个人总体的主观自适程度。这个规律意味着我们应该更多去寻求和体验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微小的积极情感过程,而不是过分期待超常的高强度欢乐体验,而忽略日常的快乐。因为,不仅高峰体验在生活中罕见,而且高峰体验可能造成一个消极对比效应,从而削弱人们对日常的积极情感的体验和反应。这就是为什么人在新婚大喜等重大幸福过后,对日常生活中的平凡小事带来的愉悦会变的不如过去敏感。

  前面说过,个体的这种主观自适体验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现象。研究表明,个体在遇到积极或消极的事件时的积极或消极情感体验,会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回复到个体的主观自适 体验的基线水平。比如对乐透奖中奖者和脊椎损失病人的研究表面, 这些重大生活时间导致的极度情绪反应,会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消退,个体的主观体验回复到原有的水平线上下。另一个有关的因素,是个体对积极体验的期待值会变化。比如,研究表明,二战后的五十年间美国人的经济收入水平大大提升,但全民主观自适指标却基本持平无变化。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个体对高收入的很快适应,而使得对幸福的期待值也随之升高。当然,个体的这种适应性调节并不包括所有的生活方面。比如,人对性的期待和感受不会很快地因适应作用而减弱,而且,人对类似丧偶的悲伤的适应,要比工作的失败的适应慢的多。

  研究还表明,人的主观自适程度,与个体的气质TEMPERAMENT)相关。这里的气质,指与遗传、先天和生命早期有关的个体特质,比如外向内向、神经质、情感反应速度和强度等。双生子领养的研究表明,50%左右的个体主观自适与遗传有关。外向气质的个体对积极的事物反应强于消极的事物;而神经质的个体,对消极的事物的反应强于积极的事物。因此,外向的个体,更容易因正面的,积极的事物而产生积极的情绪心理反应;而神经质的个体,则倾向于因对消极事物的敏感而多有被动消极的情绪反应。另一方面,个体对于不同生活目的的满足的反应不同。人的各种生活目的对不同的个体意义不同。比如,一个人可以更看重金钱、社会关系、社会地位、个人外表,或者寻求感官刺激。对某个个体来说,某种目的的满足所带来的快乐程度,取决于这个目的对他/她的重要程度。比如一个更看重工作成绩的人,提升,加薪,及其他工作成就更容易引起他/她的积极情绪, 反之亦然。而这个个体对生活其他方面的满足与否的情绪反应,则表现出更大的弹性。  

二、幸福的主观体验及其相关因素(HAPPINESS)

  在与幸福感相关的众多生活条件和环境因素中,不同年龄阶段对于带来幸福感的生活事件的敏感度不同。比如老年人中,稳定和谐的家庭关系和健康与幸福感的关系最大,而中年人对事业和子女更为关注。但在每个特定的年龄群之间,幸福感的程度和感到幸福的人的比例并没有很大差别。从两性之间来看,幸福感和幸福人群的比例,也没有区别。不同之处在于男女中引起幸福和不幸福感的事物和条件不同。 比如,男性对于负性生活事件的反应更倾向于攻击性行为和反社会行为,而女性则容易抑郁,焦虑和耿耿于怀

  在幸福感的相关条件中,研究比较多的有三个方面:财富、人际关系以及信仰。这也是人生的三个主要生活领域。

(1)财富与幸福感的关系

  有一句流行语: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在某种意义上,这个通俗说法指出了财富和幸福感关系的一个根本规律。在一些高度发达国家的研究表明,人们对于能够带 来幸福的事物的选择中,金钱财富占有很高的地位。也就是说,相当多的人认为争取幸福的主要途经之一,是占有充足的财富。尽管社会中少数人所拥有的巨额财富是大多数人可望不可及的,但这并不妨碍人们梦想从财富中得到幸福。 而且,这种认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流行。比如,从70年到98年的近30年间,认为财富最重要的人,从39%上升到74%。占第一位,超出了有一个有意义的生活哲学成为本行业的权威帮助穷困的人建立和赡养家庭的重要性。

  而财富和幸福感,也确实有一些正相关关系。比如,跨国跨文化比较研究表面,一些富裕国家中对生活满意并具有幸福感的人的比例高些,如瑞士和其他一些斯堪地那维亚国家。但当经济指标超越一定限度,财富和幸福感的正相关关系便消失了。 多国比较研究发现,人均产值8000美元以上的国家中,财富和幸福感之间没有任何相关关系。而且,从时间上讲,经济的发展和相应的收入增强,并不带来相应的幸福感的提高。 

  从个体角度而言,这个特点仍然存在。缺乏基本的舒适生活条件的人,幸福感的体验往往较低。而在衣食足的人群中,财富的多寡,与主观幸福体验的关系很微弱。或者说,在达到舒适温饱之后,财富的增加所带来的幸福感会越来越弱。正如一个研究者所形容的,开奔驰上班的人,并不一定比坐公车上班的人幸福很多。 而极少数巨富的人群的幸福感,仅仅比一般人口稍高一点,而他们的财富却远远超越普通人群,财富和幸福感不成比例。事实上,超级富翁的一个共识,是金钱可以增强,也可以消弱幸福感,取决与如何使用财富。前面提到的适应机制,部分解释了这种关系。人有一个进化来的强有力的适应机制,对环境条件的变化很快地习以为常,从而这种变化引起的情感情绪反应也相应地很快平复下来,——所谓回归个体的情感基点。这种是一种保护性适应机制。

  换句话说,基本的物质财富对于幸福是很重要的,但在这种基本要求满足之后,财富与幸福之间并没有正的线性关系。

(2)人际关系与幸福感

  亚里士多德说过:人是社会动物。在人的进化过程中,结成群体使得人类的生存机会大大增加。因此人类用各种庆典来装点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婚姻,生儿育女, 毕业,工作,加入业余群体,宗教组织等。人们也用各种方式来强化这种纽带,各种节日,聚会,庙会等。同时也借这些机会来寻求新的从属关系,消除孤独和分离的恐惧。不难理解,人际关系的数 量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的快乐幸福,甚至健康。因为我们从祖先继承和遗传下来这种内在的需求,对从属和相关的需求, 对获取支持、认可,帮助的需求。这种需求已经成为一个与吃穿温饱和安全同样不可或缺的人的生存条件。因为,这种所属关系,不仅满足人的深层精神依赖的需求,而且服务于保护个体不受威胁的安全的需求。这种避免生存的孤独 的威胁的需求有时侯会如此的强烈,甚至使的某些人在某些情况下,因为对分离带来的孤独的深层恐惧,而宁愿维系情感和生理上的虐待关系。这在婚姻关系中很常见。

  有关友谊和幸福感的研究确实表明,人们的朋友数与个体的幸福感有关。比如一项研究发现,具有五个以下亲密朋友(不包括家庭成员)的人,26%认为自己非常幸福;而五个以上朋友的人中,这个比例是38%。从另一个角度,研究也发现, 社会倾向于认为,崇尚物质和个人成功的人相对于更看重亲密友谊和爱情家庭的人来说,更不幸福。诚然,正如常识所说,患难之中才见真情,好天气朋友易得,困境中挚友难求。但亲密关系确能够提供安全、社会支持、从属感、价值感等, 从而增进个体的幸福感,反之亦然。  

  毋需赘言,婚姻是一个主要的人际关系方式。无数的证据表明,两性之间的亲密关系,和个体的幸福感具有很强的相关关系。美满婚姻关系中的男女,最为幸福而且具有最低的抑郁率;而不幸婚姻中的双方比单身或离婚人群更多不幸福的人。这个规律在男女中相同。男女之间,平等分担家庭责任和义务的婚姻双方更幸福,而依靠女人维持家务的男性主导婚姻中,女性的幸福感低于男性。而尽管不幸婚姻中女方比男方更为不幸福,但最不幸福的人群,却是单身未婚女性。

  那么,为什么婚姻和幸福相关?是婚姻导致幸福,还是幸福促发婚姻?或许是一个双向互动关系?首先,具有幸福感的个体更容易吸引爱情和婚姻伴侣。因为这些人一般脾气好,更外向,更关注他人,更容易吸引社会注意力。而不快乐得个体往往受到社会排斥,或自我排斥在社会之外。所以,积极的、快乐的个体更容易促成幸福的关系。

  从另一方面来说,婚姻和幸福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婚姻本身使得个体感到更多的幸福。婚姻给个体提供了更多的心理报偿、个体认同感、从属感,社会支持等。并有更多的条件来克服孤独,面对各种生活的艰难和困境。而且,爱情以及和谐的性生活,也是人的幸福感的重要来源。一对80高龄的夫妇曾如此总结他们的长久幸福婚姻关系:永不将矛盾带入卧室。很形象地点出了婚姻中的性生活对幸福的意义。

(3)信仰与幸福感

  这里的信仰指各种宗教信仰。各种历史的,现代的哲学,社会学理论,对于宗教对于人的意义具有相当不同的认识。比如,弗洛伊德认为宗教造成一种强迫性神经症,导致罪恶感,压抑的性欲和情绪表达,从而不利于人的幸福。现代的经验研究却表明,适度的宗教信仰和行为可以减少犯罪、服毒、酗酒、离婚和自杀。而且信教者由于较少抽烟和酗酒,而比平均人口更为健康,婚姻更为持久。这些都是有助于增进幸福感的因素。

  而且,信教者在面对生活危机时,更容易恢复正常心态和幸福感,更少患抑郁症,包括在离婚、丧偶、失业、严重疾病等情况下。尤其是对于老年人而言,两个最能预测幸福感的因素是健康程度和宗教信仰程度。跨国比较研究也发现,宗教信仰程度和主观幸福感程度相关。而且,参加宗教仪式的程度与主观幸福感程度也呈正相关关系。

  对于这种关系,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宗教信仰往往以社区的形式,为信教者提供了一个有所属的环境,在这个社区关系网中,强调相互分享快乐和分担痛苦,增进爱心等。另一个解释,是宗教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一种生活意义和目的的意识。而且,许多宗教教义强调保持希望。对死亡的恐惧的安抚和调节,使人对于个体生命的终结这个人类最深层的恐惧,具有一种有意义的认识和理解。

  总而言之,个体幸福感是一个多维度、多方面的主观体验。它不仅与个体遗传和先天环境有关,而且与后天的各种社会环境条件有复杂的密切的相互关系。理解和认识这些因素和关系,将会有助于增进个体的幸福感,减少各种消极负性情感体验,从而提高个体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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